•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199707
  • 诉求时间: 2024-0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停车位标记没抹干净,停车后要罚款,申请撤消工作人员回复不能撤消,标记没清理干净你去找路政。

为违行处罚我找6989051电话申请撤消,上月23日下午四时该平台的工作人员回复说,你停的那个车位己经废除了,标记没抹干净是路政的事,你去找路政,难道是路政的问题吗?我应该怎么办?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2-01 09:0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2-01 10: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交通运输局】
  • 2024-02-01 10:1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松滋市 城管局〗。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城管局
回复详情   经与信访人沟通,信访人的主要诉求是因为在松滋市乐乡大道违停,在没有警示告知的情况下,罚款100元。现信访人已经和松滋交警部门沟通,取消了罚款。另外,该路段的停车位属于车行道道路停车位,该停车位的施划和抹除,属于松滋市交警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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