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97315
- 诉求时间: 2023-1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沙市区石油大院小区物业收费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1-13 14:1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1-14 10: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11-14 16:4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3-11-14 16:53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11-15 10:53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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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1.朝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到诉求件后,于2023年11月15日再次前往沙市区江汉机械研究所生活小区物业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出具了住建局物管中心提供的相关文书,证明该物业公司非前期物业,该公司所收物业费不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属市场调节价。我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取有价格公示,符合明码标价要求,无任何违规收费行为。 2.朝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与诉求人再次沟通,将调查情况告知诉求人。 3.朝阳市场监管所将加强对辖区物业公司价格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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