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占**
- 诉求编号: 195115
- 诉求时间: 2023-09-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9-06 19:3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9-07 08: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
- 2023-09-07 10:28 【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9-07 10:29 【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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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6月1日,我局通过12315平台收到投诉人反映的汽车定购订金退费投诉,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之规定,汽车销售行业主管部门为商务部门。我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诉求人提出的退费诉求组织了双方调解,双方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我局作出中止调解决定,承办人员告知投诉人调解结果,并建议投诉人向汽车销售行业主管部门另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进一步处理争议。在办理此投诉中,我局依法履行了调解职责,不存在投诉人所谓的“不作为”情况。如投诉人对我局12315投诉处理有异议,可以向洪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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