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202032
  • 诉求时间: 2024-04-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和稀泥

在伊莎蓓儿拍婚纱,因为拍摄照片质量太差(没有出成品相片),要求退款(同时同意出部分损失)。商家却只愿意退还1/4的钱!请问合理吗?什么都没做,损失我出一大半?

然后请求12315市场监督管理局,结果就是和稀泥?不但不为老百姓帮忙,还帮助商家服务,觉得他们合法合理,要我自己自认倒霉,和解??没出成品,只拍照就要自认3/4?不满意还不能退款!哪里来的合理一说!!

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严查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和稀泥。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4-17 20: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4-18 08: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4-04-18 09:49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4-23 14:50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已经约好投诉双方来所里进行现场调解。2024年4月17日曾现场组织投诉双方来所里进行协调,由于没有达成和解,双方签订了《终止调解决定书》,已经终止调解。我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2日电话联系当事人本人吴女士,告知其具体情况,由于双方已经签订了《终止调解决定书》,以同一理由再次投诉不予受理,建议投诉人寻求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根据《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不予受理之规定,因我部门已经组织调解并且终止调解,现不予受理。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