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199748
  • 诉求时间: 2024-02-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询问洪湖市市场监管局

本人通过信件向你局反映洪湖市同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荆州市洪湖市黄家口镇建设路58号)销售的给我的紫菜食品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问题。

为何你局在没有向我索要商品样品情况下,通过手机18186961237在2023年12月11日就做出了结案回复,并且告诉本人商家承认销售过该食品。

请问你局,调查不需要商品样品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2-02 18:5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2-03 17: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
  • 2024-02-04 10:23 【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承办部门在办理投诉举报时,根据反映的涉嫌违法行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调查取证方向,有一些投诉举报件办理过程可能不需要投诉举报人提供商品实物,有一些投诉举报件可能就须要实物作为定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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