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86692
  • 诉求时间: 2023-02-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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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车辆选择性执法

2023年2月7日9点40许,我驾驶轻型货车行至石首大垸镇附近,被石首江北中队民警(警号054938)拦停检查。察看货厢后说我超载,要罚200扣1分。我所拖货物为美的电器,App上能显示我所装货物的重量及体积。可以证明没有超载,但该民警不予认可。在与他说情的20分钟时间里,路过多辆货车,不予拦停检查。问他原由,他说警力不足。(当时有1名正干,4名协警)。最后驶来一辆拖饲料的严重超载车辆(车号:鄂DU125N)才予以拦停。目测装有150袋左右饲料,起码6.7吨。最后即没扣车,也没要求转运。不知道怎么处罚了下予以放行。带我去过磅开了张罚款200扣1分的罚单。后来我打12345反应了此事。中队一领导(手机号13507215111)给我来电。口口声声说处罚我们是为了道路交通安全,超载很危险。那我反问他那辆严重超载的车辆最后是如何处理的,为何能放行呢?他继续在道路上超载行驶就很安全吗?他答复处罚涉及隐私,不方便透露与我。那他这样严重的超载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要扣车或装运货物的。他又答复我说,是因为驾驶证认错态度很好,才简单处罚予以放行的。我就想问,我过磅超重400多公斤,而且还是我车辆自身超重引起的,要严格执法对我。他超载100%以上可以简单处理放行。这难道不是执法不公不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2-08 21:1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2-09 08: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公安局】
  • 2023-02-09 16:53 【石首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09 16:53 【石首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09 16:53 【石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月7日,鄂DU125N车辆所载物为伺料, 且驾驶人对自身违法行为认识深刻,石首市公安局交警江北中队民警在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后,开具现场处罚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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