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87987
  • 诉求时间: 2019-05-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物业费管理费什么时候开始收

请问,我买了水岸阳光的房子,但是因开发商的原因2019年1月才收房,但是物业是从2016年开始要收物业管理费,请问我没收房,而且是开发商的原因,我为什么要交收房前的管理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5-31 11:38 网友【周**】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5-31 15: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19-05-31 16:46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6-05 15:16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6-06 10:35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经工作人员检查台账,物业公司在2016年已经为投诉人办理收房手续,后因投诉人与开发商纠纷,投诉人退还钥匙。物业公司主张投诉人已经办理入住手续,没有实际入住是因为投诉人与开发商的纠纷,物业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有权自业主收房时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主张,现在业主对已交费用存在质疑,如业主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入住,可以协商解决。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目前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告知可以收集后及时向市场监管局联系。

补充评价

谢谢,回复很及时,下次回去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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