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袁**
- 诉求编号: 87476
- 诉求时间: 2019-05-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房屋空置,物业不按政府规定,全额收取物业费的事宜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5-21 10:06 网友【袁**】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5-24 08:3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19-05-24 08: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19-05-24 09:59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6-05 08:53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6-13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经辖区所调解,该物业公司反馈如下: 尊敬的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 我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接到关于荆价房服(2018)43号文件第六条问题的投诉,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 本文件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实施细则实施后,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 本文件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 投诉人于2016年交房,该文件还未出台。所以该投诉不按该文件执行。 特此说明! 武汉贵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分公司 2019年6月4日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