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86127
- 诉求时间: 2019-04-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小区收取物业费标准和车位管理费标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4-22 10:17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22 10: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19-04-25 12:02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的车库、车位不得收取停车费,但物业服务主体等要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位)进行维护管理,发生的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照明、保洁、通风、排水和维护秩序等服务费用和由此增加的管理费用以及法定税费,可以收取车库(位)物业服务费。物业费相关标准已向您电话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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