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81897
- 诉求时间: 2019-01-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餐厅受餐具费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07 10:33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07 16: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工商局】
- 2019-01-09 09:47 【荆州区 工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1-09 09:47 【荆州区 工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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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工商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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