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50079
  • 诉求时间: 2016-09-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苏宁购买空调出现问题不予解决

我于2012年7月在北京路苏宁电器购买安装了惠尔普3匹柜机一台,2015年夏季出现空调开机约2小时后外机像拖拉机一样异响,约5分钟后空调停止运转。后来苏宁安排工人上门维修后可以正常使用。今年2016年7月中旬,又出现相同问题,我于2016年7月26日给苏宁报修,苏宁的答复是压缩机坏了要更换压缩机,苏宁售后让我等待,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多次与苏宁联系无果后我于2016年8月15日向12315投诉,接线员告知7个工作日内会有辖区工商与我联系,等待10余天无人联系。后连续3次拨打12315。后一电话号码为8214253的刘姓男同志与我联系说是沙市区工商所的,告知苏宁给我更换让我耐心等待。时间到了今天9月25日,苏宁一直没来处理,打苏宁负责人电话要不就是不接,要不就是不清楚情况,期间多次找苏宁未果。期间多次拨打8214253刘所长得到的答复也是等,不要催。这个夏天就这样完了。这过程简直可以拍部电视剧,关键是到现在还没得到处理。这位工商的刘同志也是奇葩,根本不听消费者的诉求,就一句话:别人都答应给你换了你还想怎样?完全一副苏宁同党的样子,这叫不叫行政不作为?这叫不叫在其位不谋其政?我也算是投诉无门才到这来发帖。。。真不知有没有监管部门来帮帮我这可怜的消费者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9-26 10:14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9-26 11: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工商局】
  • 2016-09-27 11:47 【沙市区 工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9-30 17:27 【沙市区 工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工商局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调查,该辖区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工作程序上无任何过失,但工作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八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应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贷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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