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46719
  • 诉求时间: 2016-06-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大明眼镜虚假宣传

投诉荆州市大明眼镜自行变更优惠活动,增加最低消费,其对外发放的优惠券上已注明使用注意事项,领券时宣传的微信活动界面及店员并未告知最低消费,6月20日持券到店消费,一名长头发扎马尾的工作人员告知必须购满200元才能使用优惠券。本人提出质疑,工作人员表示可酌情申请消费满一百多也可以用,但是金额达不到就不能使用,还说最终解释权柜店家。既如此,优惠券上有注明何种情况下使用、使用日期等重要事项,涉及最低消费的项目为什么不注明,且最开始领券的活动界面及店家也并未告知最低消费。大热天往返营业厅就被一句不能用打发。既然金额可随意变更申请,且优惠券上未注明最低消费金额,那满多少钱的商品是客户定的,而不是商家强制添加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6-22 08:25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6-23 17: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工商局】
  • 2016-06-27 10:46 【沙市区 工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6-27 10:46 【沙市区 工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工商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投诉已受理,已责成辖区工作人员调查处理此事,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方便我们为您维权。如该优惠券上已注明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我们将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第十一条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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