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新**
  • 诉求编号: 103617
  • 诉求时间: 2020-02-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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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城区口罩价格

从网络上看到报道洪湖药店口罩进价0.6元, 卖1元被处罚。

请问主管部门发的文件公告,口罩投放荆州城区各药店,售价1.8元。

这个单位成本是多少? 是否超过了15%的加价,如果没有超过,为什么你们物质部门

进价这么高。 而且对口罩售价便宜的洪湖药店进行处罚? 是否利用垄断行政手段打压其它聚到从而进行敛财?

请进行公示, 如果你们运行成本高,效率低。 应该运行民间市场自行组织货源,让利于民。 老百姓需要这种洪湖药店,需要这种1元的口罩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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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14 10:29 网友【新**】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14 13: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2-16 11:01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16 11:01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详情  

洪湖药店销售的口罩,进价0.6元,卖1元被处罚,是依据的2020年1月25日发文的《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这是由于湖北疫情严重,省局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就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作出的具体规定;2020年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也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经营者在购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按哄抬物价论处。

鉴于口罩缺乏,为缓解市场需求,荆州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下达了《关于组织口罩投放市场销售的通知》,时间自2020年2月13日起,由于近期人工、运输成本不断上涨,经综合考虑,要求七家连锁药店以每只1.8元单价向市民销售,实属平价销售,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和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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