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200496
  • 诉求时间: 2024-03-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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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土地出让金流失十多年 职能部门怠于履职追缴

2012年,原危改办批准原荆航公司建设住宅楼两栋共6667.94平米,荆航公司按照批文已经缴纳税费91.88余万元,2013年7月,承建商建设8664.88平米,超容积率建设1996.94平米,2023年8月18贵局对违建行为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超建面积的配套费、土地出让金一直还未履行追缴,一直阻碍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1年12月31日,市整治办作出《会议纪要》,要求资规局追缴配套费、土地出让金,进行规划核实认定,23年11月22日,市整治办委托评估公司鉴定应补缴土地出让金,2023年12月11日,市政府李晓明再次作出批示,2024年1月4日,评估公司给予申请人微信回复,“经资规局领导指示,荆航小区应补缴土地出让金68.4万,评估费用15430元”,但至今未人处理,特请贵局依法履行职责。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3-03 18:4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3-04 10: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03-05 16:09 【监利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3-12 09:22 【监利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针对该违规开发建设问题,我局一直秉持尊重历史以积极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化解遗留问题。配合市房产整治办进行了现场调查,确定了“违建处罚—规划核实政府审批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工作思路。

为加快推进落实,我局研究决定实行“两条腿”走路。一是由我局执法大队进行违建认定处罚及追缴罚金,由于开发商(戴三毛)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目前已向法院提请上诉。二是由我局权益利用股牵头处理土地使用权审批。期间,我局多次与市房产整治办会商处理方式,并协调相关部门现场调查,现已完成规划核实并出具了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说明》通知书,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程序,现已委托土地评估公司进行地价评估,因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备案系统故障,耽搁了估价报告出具时间,本着坚持为民办实事,化解信访矛盾为原则,已要求土地评估公司克服估价备案问题,采取灵活变通方式,尽快将土地估价报告交付我局。

后期将参照估价报告结果上报政府审批,并完成土地出让金补缴,即可办结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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