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唐**
- 诉求编号: 199551
- 诉求时间: 2024-01-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售卖假冒伪劣婴儿用品 导致皮肤发红 药店不承认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1-26 14: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1-26 14: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4-01-29 15:22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2-01 16:37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2-01 19:1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经我所工作人员前往商家调查了解,该商品上标有“如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和“注意:本品需成人监护下使用”。商家向我所工作人员提供了该产品该批次的检测报告,供货商及厂家的相关资质以及生产厂家的情况说明。我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30日电话联系投诉人,告知其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告知投诉人生产厂家愿意和投诉人进行协商解决,投诉人表示不同意不想和厂家协商,坚持认为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工作人员建议投诉人可以将产品自行送检,如果不合格再行协商,投诉人表示会再向上级反映。我所工作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因投诉人不同意调解,现终止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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