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151633
- 诉求时间: 2021-05-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5-22 22:1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5-23 09: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05-24 09:5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江陵县 农业农村局〗。
- 2021-05-24 11:05 【江陵县 农业农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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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农业农村局 | |
回复详情 | 周凌云,你好,你在e线民生诉求县农业农村局已收到,现对你回复如下:1.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据我们了解,三湖管理区土地是国有土地,而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不在管理范围之列;2.请仔细咨询三湖管理区不批宅基地的理由,如果是管理区确有规定不准批地建房,请按相关规定执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建议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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