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02512
- 诉求时间: 2024-04-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4-30 16:3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4-30 16: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05-06 08:41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5-06 09:20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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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登记科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诉求人咨询的事项属于不动产登记中的转移登记及抵押权变更登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要求,在《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转让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在《民法典》实施后办理抵押的不动产,如有约定且在抵押期间办理转让的情形,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如没有约定且申请转让的情形,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共同申请。诉求人可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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