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138432
- 诉求时间: 2020-09-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县城区电动车牌照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24 00:4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4 10: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公安局】
- 2020-09-27 15: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江陵县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接到你队转递的谢先生有关电动车问题的诉求后,大队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解,并集体商议有关电动车管理回复问题,现回复如下: 首先是要搞清楚“电动车”的概念,我们所说的“电动车”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了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需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管理无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但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管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车的管理,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的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属于电动自行车的劝导车主自愿购买社会治安综合险,倡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对非法加装遮阳伞、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重量不超过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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