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138432
  • 诉求时间: 2020-09-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县城区电动车牌照问题

近日,本人所处的万佳时代小区有人在门口要求电动车付费安装牌照。由于未看到政府部门相关公示,特来信询问:

1,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出台文件要求城区电动车主安装牌照?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2,如是,相关费用为多少?具体依据省市哪份文件制定的价格标准?

3,受否将牌照发放和收费权力下发到街道或小区物业?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单据如何申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24 00:4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4 10: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公安局】
  • 2020-09-27 15: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接到你队转递的谢先生有关电动车问题的诉求后,大队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解,并集体商议有关电动车管理回复问题,现回复如下:

首先是要搞清楚“电动车”的概念,我们所说的“电动车”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了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需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管理无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但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管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车的管理,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的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属于电动自行车的劝导车主自愿购买社会治安综合险,倡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对非法加装遮阳伞、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重量不超过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9月27日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