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叶**
- 诉求编号: 59411
- 诉求时间: 2017-07-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镇自建房转让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14 14:31 网友【叶**】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15 10: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国土局】
- 2017-07-17 16:00 【洪湖市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国土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可以先持身份证、土地证、房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到洪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先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动产证,再与卖方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划拨土地须先经过国土部门审批),具体情况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财政局一楼)咨询,联系电话:0716-221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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