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185213
  • 诉求时间: 2022-12-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电梯加装梯控装置

松滋市新江口镇玉岭北路公园复地小区,物业违反物业法,未经过业主大会2/3同意,私自在电梯加装梯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该行为给业主带来诸多不便,为了方便收物业管理费,人为设置障碍,门栋大门已经有门禁,经与大多业主沟通,主张拆除,所以请求有关部门干涉予以拆除为感!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12-21 15:1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12-21 15: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住建局】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您反应的问题,我部门将立即派人与物业联系,会积极与当事人联系的,并电话反馈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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