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199794
  • 诉求时间: 2024-02-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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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停车即使是违停,公安部门也有责任,再次申请撤消处罚

我52年出生,22年取得驾照,既是古稀之人,又是新手,当我看到有停车标记就停了,没有细看长多少宽多少,标记是否完整是我的失误,但据我所知如是违停有关部门会短信通知驶离的,为什么第二天才收到短信警示?既然取消部分停车位,为什么该车位横线还那么明显究竟是那个部门的责任?(这涉嫌钓鱼执法)23日下午4时工作人员生硬回复要我找路政部门应不应该?本人认为说是违停主要标记没抹干净造成的,再次申请撤消处罚。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2-04 20:3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2-05 09: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公安局】
  • 2024-02-05 11:53 【松滋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2-05 11:54 【松滋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一、警示短信发送延时不影响您违停交通违法事实成立。

二、标准的停车位标线有规定。(长5米,宽2.5米,白实线)

三、原停车位施划线为热熔性划线漆,打磨后会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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