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198793
  • 诉求时间: 2024-01-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白云绿水小区居民利用储藏室开设废品收购站的投诉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我们是沙市区白云绿云小区的居民,本小区三栋一单元储藏室居民(王松及家人,王松电话:13387181888)长期利用储藏室作为仓库大量收购、存储废品旧货,长期占用外墙周边和绿化公共区域堆放易燃塑胶、纸壳等废品(部分照片证据附后),不分早晚敲打破铜烂铁,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我们曾多次向12345、110、119举报、投诉。物业、社区、警察和消防也多次派员现场检查,对该居民进行劝导,告知该居民进行整改,但该居民拒绝进行整改,我行我素。

2022年10月4日清晨7点左右,该居民堆放的大量纸壳着火(现场照片附后,小区监控录像可以查看),浓烟弥漫到了部分住户家中和楼梯间,让人感到恐惧和后怕,这给我们的心理造成极大的负担,我们时刻担心再次发生火灾。幸好这次火势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火情发生后,我们向119、110报警,社区、警察和消防对该居民又进行了多次劝导和口头警告,但该居民仍不听劝告,依旧我行我素。

我们认为:第一、该居民的行为严重破坏、扰乱了小区公共卫生环境和正常的生活秩序,人为制造了严重火灾隐患。居民小区不是他家大杂院,不能无视其他居民的感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所欲为。起码的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遵守。第二、居民小区本就不应允许开设废品旧货收购站,无照经营就是违法,应当依法予以取缔。他们收购的废品包括纸壳、塑料、废旧家电、废旧电线、废旧金属、废旧门窗、家具、橡胶等等,门类不比任何一家正规废品收回站少,有收购、有转卖,以此为业,量也不小,就是一家小型废品收购站。按照法律规定,从事废品旧货收购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许可证,无照经营属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取缔。长此以往,再次发生火灾是必然的,是不是非要酿成悲剧才会引起重视采取措施呢?!届时相关部门该不该承担失职的责任呢?!

劝导能解决问题,固然很好,但屡教不改,就应该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不能一味迁就纵容,不能相互推诿、空转,否则,就伤害了我们大多数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寒了我们的心,也损害了政府的威信。

我们坚信政府领导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我们坚信政府领导会对我们反应的问题予以重视,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止该居民占用外墙周边和绿化公共区域堆放废品杂物的违法行为,对现存杂物予以彻底清除,督促该居民清理室内大量囤积的易燃易爆废品,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我们热切期盼着。

多年投诉,问题依然存在,请问,能不能干点实事???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1-01 16: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1-02 10: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2024-01-02 14:3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1-02 15:1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2024-01-02 15:58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1-02 15:59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1-02 19:48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社区多次联系物业公司,1月2日再次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督促其清理楼栋外堆放的杂物,并且上门对一楼收废品的老两口进行劝导,不要将物品堆放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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