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198683
  • 诉求时间: 2023-12-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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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保险应该由警察和村辅警来设点拦截吗?

峰口街道小巷及周边入镇路口,经常有一名穿警服的带着五六个穿辅警服的人,拦截电动车,要别人交240元保险费,好多人不明白,电动车的保险费是不是该由警察来收,辅警来收,说是交警,可没戴帽子,没扎腰带,也没出示证件,就是一大帮人,见车就拦,在群众中影响特别不好。请问:这样的靠设几个点,拦车收费,是不是警察的事?这样的做法能有多少人理解?有没有法律依据?以后万一有事,真的像他们所说的,可以报警,可以理赔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2-27 19:3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2-28 09: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公安局】
  • 2023-12-28 13:07 【洪湖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12-28 13:09 【洪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赵先生,您好:

      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收到诉求件后,交警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经查:近期,为了规范“两车”(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预防“两车”事故,交警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峰口镇街道开展“两车”整治,对“两车”无保险、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针对查处的“两车”无保险违法行为,交警大队二中队协调保险公司现场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按统一标准收取。

3、在组织“两车”车主买保险过程中,现场民警只是组织协助,不存在诉求件中所说的收取保险费。

4、关于诉求件反映现场警察“没有戴帽子,没所彩带”的问题,交警大队将加强整改,严格管理,确保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做到警容严整,充分展现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5、关于诉求件反映“没有出示证件”的问题,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要求: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体表特征能充分反映警察身份时,可不出示警察证;因当时现场民辅警在本辖区执法,且着装能反映交警身份,所以没有出示证件。

6、关于辅警参与执法的问题,公安部关于辅警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辅警属于辅助执法人员,必须在民警的带领下参与执法,不能独立执法;所以当时在开展“两车”整治时,现场有二中队民警带队,而不是只有辅警。

7、同时,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交警执法的理解与支持。

8、如果诉求人想反映相关情况,可与我大队联系,联系人:徐警官,联系方式:1569721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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