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97441
  • 诉求时间: 2023-11-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请石首市卫健局督促石首市中医医院对李金雷同志补缴养老保险

李金雷同志于2013.6.27日至2017.10.31日在石首市中医医院工作期间,石首市中医医院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导致无法认定该期间工龄。本人与石首市中医医院协商无果,目前已基本走完劳动仲裁程序。根据人社局、市民之家的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补缴需要单位申请、由单位补缴。

现提出以下诉求:

1.请石首市卫健局督促其所管理的石首市中医医院,尽快完成对李金雷同志补缴养老保险;

2.请石首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实施监察职能,督促石首市中医医院停止违法行为;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1-17 23:4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1-18 16: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1-21 15:41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11-27 08:48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11-27 10:22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首先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关注。经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了解,就目前诉求人所反映的问题中,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给予的答复意见是:诉求人已依法申请仲裁,该仲裁案件已进入审签阶段,拟于本周内审签完毕。另据石首市中医医院向我单位提供的情况,该单位会依据仲裁结论依法依规办理,我单位已将以上处理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告知信访人,其认可以上处理结果并理解。如您以后对人社工作有相关建议和问题,欢迎登录e线民生。

补充评价

希望作为监察部门能以最后执行到位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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