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92803
  • 诉求时间: 2023-07-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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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以纠纷为由私扣占地赔偿款

村委私扣武松高速占地赔偿款不给,多次沟通多次反映,都无效,找镇领导,结果一样,一句话,有争议,我不明白,这有什么争议,全队40户,都到账了,就我一家有争议啊?后来了解到,是因为我家现在这块地在20多年前,也就是1998年前是别人种的,您觉得可笑吧,谁家的地曾经不是人家种的,谁家的一块地能一直种一辈子不动呀,就因为别人一句话村委就私扣了我家的赔偿款至今没给,我有土地使用权证,这还不能证明什么吗?就因为这家有个曾经当官的亲戚,就能这样的明目张胆的官官相卫吗?我是三代贫农,但这是他们欺负我们的理由吗?我是真没办法了,能想的能做的都做了,请求您们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吧,希望您们能帮帮我们,谢谢,万分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7-06 19:2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7-07 09: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滩桥镇】
  • 2023-07-07 10:23 【经开区 滩桥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7-07 17:08 【经开区 滩桥镇】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经开区 滩桥镇
回复详情  

您好,据了解您反映的事情,镇综治办和新龙桥村委会多次协调处理您反映的情况,详细情况办公室通过与新龙桥村太山片区负责人对接后,据了解您的公公朱高章与太山片区一组村民蒋明圣有争议的田地面积为1.21亩,武松高速占地款为48022元。该块地2004年之前由蒋明圣耕种,2004年由您公公朱高章耕种至今,根据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间为1998年到2028年期限30年,经了解2004年该块地的经营权证当时发给了朱高章,现在蒋明圣认为当时发证没有经过他同意。他也有权享受这块田的土地补偿款,据了解太山片区2组、3组、5组土地征地款暂时也没有发放,目前1组作为试点进行发放征地补偿款,如果您有疑义,您可以同一组村民蒋明圣一起到新龙桥村村委会和镇综治办协调处理。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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