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龚**
  • 诉求编号: 190710
  • 诉求时间: 2023-05-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请问:如何依法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款购买)行政确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8年11月21日,本人向荆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现已更名为荆州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全款购买了两套房,房屋位于荆州区御河路137号城南御苑(东西堤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栋2单元21层4号和1栋2单元22层4号,全额购房款缴入荆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账户。本人多次信访反映要求荆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督促开发商与本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出具全款购房发票。但,一直未履行到位。

2023年5月9 日,荆州区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申请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2023〕11号),告知“关于房产证办理相关问题应当通过行政确认程序解决,请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区办事处依法申请”。

2023年5月11日,本人按照荆州区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引,在本栏目(诉求编号190675)咨询:1. 在目前缺少全款发票和正式购房合同的情况下,诉求人应如何依法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款购买)行政确认? 2. 诉求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还缺少哪些材料?缺少的材料应该由哪个部门出具? 现,荆州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在线回复:“请诉求人先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区办事处询问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哪些资料,然后再向荆州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我中心将积极配合。”

请问:1. 在目前缺少全款发票和正式购房合同的情况下,诉求人应如何依法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款购买)行政确认? 2. 诉求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还缺少哪些材料?缺少的材料应该由哪个部门出具?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5-12 16: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5-12 17: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05-12 17:36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5-16 09:40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05-18 15:47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权属调处科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经电话联系诉求人,得知诉求人父亲龚仁福2018年11月与荆州市荆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签订了《荆州区房屋征收(搬迁)补偿补充协议》,协议约定龚仁福出资购买位于“城南御苑”还迁小区住宅两套,在选定房屋后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且龚仁福已去世,现咨询办理不动产证需提交什么办证资料。2.根据诉求人父亲签订《荆州区房屋征收(搬迁)补偿补充协议》的约定,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龚仁福的合法继承人需提供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的销售不动产发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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