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徐**
  • 诉求编号: 177062
  • 诉求时间: 2022-07-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空房无人居住每月产生1-2方水费质疑及收费标准投诉

石首水利局相关负责人:

本人第三次反馈关于水表问题,请有关单位进行水表校验及水费标准明确说明。

1、无人居住的空房,2021年12月份装修完毕,2月份至今无人居住,从2022年4月至今,每月都会有1-2吨水费产生(5月11,2方用量,6月15,2方用量,7月8,1方用量),如果是存在漏水的情况,为何水的用量如此之均匀?

2、关于石首银龙自然水公司公众号发布的官方水费标准,明确说明水费共计3项:1、阶梯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那么请问相关单位,水费清单中为什么会出现垃圾处理费?

对于提出的以上两点质疑,请相关单位给予明确回复及问题解决方案。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7-08 17:3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7-10 17: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自来水公司】
  • 2022-07-11 17:15 【石首市 自来水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7-11 17:15 【石首市 自来水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7-11 17:17 【石首市 自来水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自来水公司
回复详情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反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我公司代为收取,费用收取方石首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原石首市环卫局),改费用经石首市人民政府授权、物价审批,收取依据合法合规。相关收取政策文件您可以咨询石首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您另外反映的无人用水却又水费产生和水表校验的问题,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达成沟通意志,于12日上午面对面沟通解决问题。
回复单位   石首市 自来水公司
回复详情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反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我公司代为收取,费用收取方石首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原石首市环卫局),该费用经石首市人民政府授权、物价审批,收取依据合法合规。相关收取政策文件您可以咨询石首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您另外反映的无人用水却有水费产生和水表校验的问题,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达成沟通意志,于12日上午面对面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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