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梁**
  • 诉求编号: 168461
  • 诉求时间: 2022-02-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本省异地就诊大病报销流程

我老公是荆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20年4月确诊患恶性肿瘤,定点在武汉湖北省肿瘤医院就诊,因病情恶化每21天需到武汉住院治疗,每次住院报销比例仅为50%,请问怎样报销比例大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2-11 09:0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2-11 15: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 2022-02-14 10:57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2-14 10:57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2-14 10:57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回复详情   关于咨询“异地就医医保待遇”的回复 诉求人梁红,咨询其老公张波异地就医医保待遇问题,身份证号码为422421197703113278,系江陵县职工医保,现将回复如下: 根据《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荆政规〔2017〕4号文件规定: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标准为:荆州市内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200元;荆州市外医院1800元。荆州市外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该患者为恶性肿瘤靶向治疗,如果想要提高报销比例,可以选择在本市医院治疗,每年度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并可以到县人社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报门诊慢性病待遇。 办理情况:于2022年2月11日4点40分拔打号码:18163140200,本人接听,告知,诉求人表示满意。 江陵县医保局,黄梦萍,0716-4730112。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回复详情  

                                                        关于咨询“异地就医医保待遇”的回复

    诉求人梁红,咨询其老公张波异地就医医保待遇问题,身份证号码为422421197703113278,系江陵县职工医保,现将回复如下:

根据《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荆政规〔2017〕4号文件规定: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标准为:荆州市内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200元;荆州市外医院1800元。荆州市外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该患者为恶性肿瘤靶向治疗,如果想要提高报销比例,可以选择在本市医院治疗,每年度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并可以到县人社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报门诊慢性病待遇。

     办理情况:于2022年2月11日4点40分拔打号码:18163140200,本人接听,告知,诉求人表示满意。

     江陵县医保局,黄梦萍,0716-47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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