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55901
  • 诉求时间: 2021-07-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凯瑞酒店空调外机噪音扰民

今年是投诉凯瑞酒店空调噪音扰民的第五年,每年都投诉,年年都不解决问题,今年6月25日环保局安排人来监测了下,结果是噪音超标,答复是在酒店未整改完成前不使用空调,现在是空调24小时运行,这是忽悠谁的?投诉5年了,都没改善,我们到底找谁才能解决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7-24 22:1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7-25 18: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生态环境分局】
  • 2021-07-26 08:55 【松滋市 生态环境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7-30 16:14 【松滋市 生态环境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生态环境分局
回复详情  

关于刘先生投诉乐乡凯瑞酒店空调噪声扰民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的回复

      2021年7月26日,我分局值班人员接E线民生(155901)信访件,反映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空调噪音扰民,望管制。我分局立即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刘先生,电话号码:15826542026。

    被投诉方:松滋市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空调噪音扰民,望管制。

三、调查情况

      松滋市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松滋市新江口镇环湖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07405188XQ,法定代表人:肖冬祥。该单位空调外机置于酒店后面靠东面,此为主要噪音产生源,外机三面安装有隔音板,顶部安装防雨设施。

     针对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分局于2020年12月3日,在蓝天社区组织居民代表、社区负责人、小区物业代表进行过调解。松滋市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拿出了具体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诺在未进行有效整改前不使用空调,整改完成后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噪音监测,达标后再运行空调。2021年5月、6月我分局陆续接到投诉,反映该公司噪音扰民,接到投诉后我局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发现空调正在运行中,有噪音排放。5月18日,5月18日,我分局联合松滋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边界夜间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松环监字〔2021〕J11号)显示其5个点位分别为1#点位59.8 dB (A)(超标19.6%)、2#点位60.1dB(A) (超标20.2%)、3#点位53.4dB(A) (超标6.8%)、4#点位53.6dB(A) (超标7.2%) 、5#点位54.7dB(A) (超标9.4%),松滋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噪声排放限值(50dB(A))。2021年5月21日,对超标排放噪声造成环境污染案进行立案调查程序。

四、处理情况

      我分局2021年6月10日给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荆环(松)责改字〔2021〕1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噪声超标行为进行治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松滋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6月23日完成整改,2021年6月25日22时18分我分局再次联合松滋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松环监字〔2021〕J15号)显示其3个点位分别为1#点位63.6(A) (超标27.2%)、2#点位58.0dB(A) (超标16%)、3#点位58.1dB(A) (超标16.2%),松滋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噪声排放限值(50dB(A))。2021年7月7日23时25分我分局再次联合松滋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松滋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边界噪声和敏感点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松环监字〔2021〕J17 号)显示其5个点位分别为1#点位56.9 dB (A) (超标13.8%)、2#点位61.1dB(A) (超标22.2%)、3#点位60.6dB(A) (超标21.2%)、4#点位62.0dB(A) (超标24%)、5#点位58.3.6dB(A) (超标16.6%),松滋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噪声排放限值(50dB(A))。

      我分局2021年7月27日下午4时召开案件审查会,对松滋乐乡凯瑞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噪声扰民案件进行了审查,目前分局针对该公司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荆环(松)责改字〔2021〕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噪声超标行为进行治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如通过治理仍然不能达标排放噪声,分局将对该公司采取按日计罚。

环境监察人员:周雪峰 联系电话:13593818912

                     张   岳 联系电话:13872318616

                     付建国 联系电话:17762836889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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