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何**
- 诉求编号: 91878
- 诉求时间: 2019-08-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北京路工行故意拖延服务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8-07 14:19 网友【何**】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8-07 15: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工商银行】
- 2019-08-09 09:25 【市直部门 工商银行】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8-09 09:25 【市直部门 工商银行】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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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工商银行 | |
回复详情 | 何先生,您好,现将您的咨询答复如下:一、经我行客户经理与您联系,您不是客户本人,又拒绝提供客户本人信息,为确保客户本人商业秘密不泄露,原则上必须客户本人咨询办理。请您转告客户本人与我行相关部门联系。二、我行与客户本人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合同》,依据合同,我行对按揭贷款提前归还收取百分之一违约金;三、按照《信贷管理手册》规定,办证和提证业务必须由我行派专人陪同客户到档案室和产权中心办理,因客户多,为避免顾此失彼,我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周二到分行档案室为客户提取他项权证,每周三、周五到产权中心办理预抵押、期转现,并跟客户提前约定,不会故意拖延,如客户确因情况特殊,我行也会特事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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