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85416
  • 诉求时间: 2019-04-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江汉南路移动营业厅无理拒办携号转网

本人带手机携身份证到沙市区江汉南路移动营业厅(转网指定营业厅),申请办理携号转网业务。被该厅工作人员告知手机号属“权益类”标签,无法转网。咨询其工作人员,什么是权益类标签,没有一个明确答复,如何消除该标签进行转网,回复该标签消不了,就是办不了。随后电话咨询10086客服,客服人员第一次以与营业厅核实为由,让耐心等待48小时回复电话,结果超过48小时未来电,本人主动联系客服,客服回复办不了,期间移动发来短信,以优惠活动来诱留,被本人拒绝,申明本人不需要任何活动,明确转网立场,客服回复办理不了,其声称会将反应的问题上报,要求继续等待48小时回复电话,结果电话依旧逾期未到。本人再一次拨打10086,这次被客服人员告知,后台并没有填投拆单办理投拆,会马上来进行录入,当天会有工作人员回电。这天上午,下午确有两工作人员来电,但总之一句话,本人反应的携号转网业务,客服人员解决不了,问题根本在手机号标有权益类,却始终无法解释何为权益类,让本人与营业厅联系,但营业厅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一个简单的携号转网业务,它怎么就办理不了。2014年湖北就开通携号转网业务,2019年3月国家工信部也发布文件,要求三大运营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本手机号完全符合转网要求,一是实名制,二不存在欠费停机,三没有办理任何优惠活动,只是一个最基本的月租。权益类从何而来?如此简单的资费号都属于权益类,办理不了携号转网,那国家认可的携号转网是不是在移动公司形同虚设,移动哪些号又不属于权益类?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每个人都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国家也公布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文件,但是一旦实施起来,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解决一下,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4-07 16:10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07 16: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移动公司】
  • 2019-04-08 09:27 【市直部门 移动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4-09 15:21 【市直部门 移动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移动公司
回复详情  

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我公司已于4月9日与您联系回访解释清楚,感谢您对回复的认可,谢谢!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