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84598
  • 诉求时间: 2019-03-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亚华宝塔湾物业公司强行征收不合理物业费

亚华宝塔湾二期已经逾期近两年未交房,房子至今没有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违约金开发商也一直拖欠,收房日期更遥遥无期。近日本人想提前装修,去物业办理手续拿钥匙时,竟被告知必须补交2018年全年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2018年本人未收房,且房屋没有验收合格证不具备交房条件,根据荆价房服(2018)4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时间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作为起始交费时间,建设单位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时间将物业交付给买受人的,应当承担物业交付前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宝塔湾二期本该由开发商承担的物业费为什么还要业主来承担???这种极其不合理的收费为什么没有人来管管,就任凭物业公司乱收费吗?不交费不给钥匙,是谁给物业公司这么大的权力???希望政府帮老百姓讨回公道!!!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3-20 15:06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3-20 16: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发改局】
  • 2019-03-21 14:50 【沙市区 发改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3-21 14:54 【沙市区 发改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发改局
回复详情  

经双方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人,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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