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呙**
  • 诉求编号: 83820
  • 诉求时间: 2019-03-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之前没有独生子女证,现在能否办理

我是90年生的独生子女,父母今年都54岁,之前村里集体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候我们都不在家,现在还能补办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3-05 20:39 网友【呙**】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3-06 17: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卫计局】
  • 2019-03-07 10:13 【公安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3-07 10:15 【公安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卫计局
回复详情  

2016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放开二孩政策以后,已经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有特殊需要要求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如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请办理。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卫计局
回复详情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里所说的育龄夫妻,是指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处于生育年龄阶段的夫妻。对于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的夫妻,不能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