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82364
  • 诉求时间: 2019-01-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非农户口迁回原藉后续疑问

我在之前关于非农户口迁回原藉的咨询得到了江陵县公安局的详细答复,非常感谢你们的指导,但方案第一条:提供新建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子虽然是我建的,但因为我是不在原藉的非农户口,咨询土管所以我现在的户口资料又办不了房产证,这个产权证明我又怎么出具呢?有没有其它替代证明呢?房子以我的名字报的建,自来水和电都是以我现在的身份开的户。盼请解决,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17 21:41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18 17: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公安局】
  • 2019-01-21 09:5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江陵县 国土局〗。
  • 2019-01-22 15:10 【江陵县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国土局
回复详情  

通过电话与来访人沟通了解,其主要诉求是户籍回迁。自己在生活所在地修建的房屋产权登记,土地管理法要求,必须是本村农民,符合一户一基政策,土地面积140平方米。符合以上要求请到辖区国土资源所申报,水电开户不能做为房屋产权登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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