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65499
  • 诉求时间: 2017-12-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洪湖市不动产中心

我前妻在离婚后去不动产中心签了放弃大沙的一套房子的证明,后来的贷款一直是我在还,现在我去银行把款还完了,但是银行方面说当时没有去银行办理公证,不能给不动产证,需要两个人同时到场签字(我现在也联系不到前妻)或者需要当初在不动产签的那个副本,可是那个副本,什么时候可以去办?我咨询卖房经理,他说,可能要到月底,到时再通知我?因为我人不在洪湖,跑一趟也不容易,并且,程序相当复杂,要先到洪湖市不动产中心办副本--然后回大沙的银行拿证--再回到洪湖市办注销--然后再等通知办过户--然后还要等时间去洪湖市拿证,也就是说,我得来回去洪湖市和大沙跑好几趟。因为时间不确定,我的时间也要提前安排,年底了,都很忙,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总结归纳就是两点

1:什么时间可以去办那个副本

2:走这些程序,有没有可以减少我少跑几趟的方案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19 12:01 网友【黄**】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20 17: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国土局】
  • 2017-12-25 14:51 【洪湖市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国土局
回复详情  

关于对诉求人黄武的热线回复

“e”线民生:

经与黄武先生电话联系,当事人需要向银行提供登记材料的复印件。黄武可以持身份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窗口进行申请。还可以在登记窗口办理委托手续,由被委托人办理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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