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孙**
- 诉求编号: 48370
- 诉求时间: 2016-08-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6-08-10 14:56 网友【孙**】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8-10 17: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建委】
- 2016-08-12 08:35 由【市直部门 住建委】转办给【市直部门人防办】
- 2016-08-12 17:32 【市直部门 人防办】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8-19 08:54 【市直部门 人防办】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8-19 15:52 【市直部门 人防办】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防办 | |
回复详情 | 非常感谢业主对人防事业的关心!类似问题我们以前也做过答复,现结合您提出的问题做如下回复: 一、越美金江宝坻小区部分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 二、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和《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防工程建设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人防工程产权这一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结建人防工程暂时不能办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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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防办 | |
回复详情 | 收到孙爱芯反映越美金江宝坻小区买卖人防工程一事后,市人防办派分管工程的副调研员金江、工程管理员金华两名同志,于8月18日到现场调查核实反映情况。 经查,越美金江宝坻小区业主购买地面房屋时,同时签订了购买地下车库的协议。该小区地下车库有两种形式,一部分是普通地下室,还有一部分是人防工程,目前要求业主购买的是普通地下室,不是人防工程。 我办分管工程的副调研员金江已于8月18日,将核查情况电话与孙爱芯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已得到她的支持和理解。同时,建议孙爱芯业主如与开发商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可按合同法执行。 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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