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夏**
  • 诉求编号: 44520
  • 诉求时间: 2016-04-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中豪明珠城物业为何不按规定收取

荆州市物价局介绍,下月起,城区住宅物业费执行新标准。基准价按楼层不同,每月最低0.6元/平方米、最高1.4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与小区有无业主委员会相关。

  基准价分三档:多层住宅,每月0.6元/平方米;12层以下(含12层)电梯住宅,每月1.2元/平方米;12层以上电梯住宅,每月1.4元/平方米。

明明荆州市有文件,为何他们不按规定来执行(现在他们一定要按1.5元/平方米)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4-10 12:13 网友【夏**】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4-11 12: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6-04-11 15:34 【沙市区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4-11 16:36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根据荆价房服规(2014)6号文中规定,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多层住宅基准价0.6元/平方米.月;电梯住宅(单体12层以下含12层)基准价1.2元/平方米.月;电梯住宅(单体12层以上)基准价1.4元/平方米.月。基准价可上浮20%,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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