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38156
  • 诉求时间: 2015-07-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强烈要求还我责任田

荆州区政府: 我叫陈选相,李埠镇龙洲三组人。1990年被镇政府从渔业村委会调到镇办企业任职,一家4人户口一直在农村。1995年,企业改制,镇政府没给我任何安排,我想回农村种田才得知村委会把我的责任田分掉了。从那时起,我多次找村委会,他们都说解决不了。20年来,我一家无田可种!,自谋生路。今年得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我去找村委会问及,村委会仍然说解决不了。难道让我子子孙孙都失去责任田吗?我认为 村委会(不针对任何个人)应当还我责任田,还应该承担我20年失去土地的损失! 万望有关部门介入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7-29 10:04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7-30 17: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 2015-08-03 16:23 【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8-03 16:26 【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回复详情  

您在镇办企业任职期间,原渔业村委会按照政策对当时土地重新进行了承包,但并未给您分配责任田,且您在当时并未向村委会反映情况,此事就此搁置下来。后来,企业改制,于2005年找到合并后的龙洲村委会反映情况,但由于1997年未给他分田,加之原渔业村和原龙洲村合并,村委会表示无法解决。根据本轮土地确权工作原则,不对土地关系重新调整,您的情况属于当时未分地且本人并未提出异议,故本次确权工作不能帮其解决,请您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好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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