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柏**
- 诉求编号: 35574
- 诉求时间: 2015-04-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宏泰大药房乱诊乱医不顾患者死活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4-15 11:02 网友【柏**】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4-15 16: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卫计局】
- 2015-04-16 16:37 【公安县 卫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4-22 15:56 【公安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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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一、事情经过 诉求人柏银是当事人张泽芳的女儿。张泽芳、女、汉族、现年57岁、斗湖堤镇荣军路光荣院退休职工、现居住在斗湖堤镇斗瓦路民安小区12栋1单元2楼。张泽芳因本人左膝关节疼痛于2015年3月14日到宏泰大药房(农科所店)中药部购买药品,药房从业人员何德云为其介绍配制“独活寄生汤”10副,熏蒸用的艾叶、红花、加上膏药、止疼药等,共分五次,总共医保卡消费500多元。之后,张泽芳听熟人介绍草药(老虎脚板)有效,自己使用后造成左膝盖以下大面积灼伤。后到人民医院就诊并入院治疗,病因为左膝关节外半月板后角撕裂、变性,左膝关节腔积液、退行性变。 经调查宏泰大药房何德云,何德云说是当事人张泽芳自己拿的方子(不是处方)到宏泰大药房购药,何德云根据当事人张泽芳出具的方子判断为其推荐“独活寄生汤”。张泽芳后来带老虎脚板咨询是否可用,何德云极力劝说不用最好,如果用只能用硬币大小范围。 宏泰大药房2名从业人员均具备中药师职称,但未取得执业药师的资格。经调查张泽芳每次在宏泰大药房购药均有结算刷卡记录。现场检查中仅一台电子血压计,无药房人员开具的处方,无医疗执业行为嫌疑。 二、处理结果 2014年4月22日,当事双方在我局医疗卫生监督科协调:宏泰大药房农科所店店长乔金花付给当事人1500元表示慰问。当事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和收据,均对事情处理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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