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65663
- 诉求时间: 2021-12-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自己明明是农业户口,该怎么证明?急急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16 09:5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16 15: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公安局】
- 2021-12-16 15:21 【洪湖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2-16 16:08 【洪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2-16 16:4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 经了解,湖北省在2016年就根据国家相关户籍改革政策,全省统一了户口性质,在居民户口本上将户口性质变更为湖北居民户,并没有农业与非农业一说。因此基层派出所无法出具除湖北居民户以外的户口性质证明。 据了解,洪湖市财政局已经针对此类情况与洪湖市公安局户政中队对接,将购房人的户籍情况调取过去。购房人是否属于农业户口,能否享受补贴由市财政局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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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皮球踢给财政局啊,是否为农业户口为什么要财政局来认定 财政局是不是越俎代庖了 很奇怪哦,户籍不是公安部门管理的吗? 说好的农民进城买房给补贴的,现在又以这种莫须有的条件为难农民群众,好好的农业户口把你弄成居民户口,相关部门又以农业户口卡人,感觉像是联合起来欺负农民一样,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大胆猜测一下 是不是补贴已经下来了,相关部门不想把补贴发给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