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22362
  • 诉求时间: 2020-03-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金源世纪城物业公司收取我5年的物业费

我2015年在金源世纪城买了一套商品房,我现在拿钥匙,物业公司要收取我全额的物业费,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控制一年以上,是不是可以打7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22 15:32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22 18: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3-24 10:5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3-24 16:46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24 16:49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详情  

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一定比例承担物业费,超过一年的按规定标准交纳或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确定。荆州市中心城区一年内空置期间业主承担物业费的比例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的70%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