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杜**
  • 诉求编号: 103119
  • 诉求时间: 2020-02-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私家车拍照罚款

2020年2月9日下午因家中做饭没液化气了,我有一门面在二环路,门面上有一坛液化气。所以开车(鄂D3C680)去拿液化气,在经过乐乡大道(松滋市财政局门口)时才知道那设有卡点,我确实不知道,交警说了我也没心什么就直接返回了。今天看新闻才知道拍照了,希望贵室帮忙核实处理下,谢谢!我确实不知情,也没和交警发生口角,一看二话没说就返回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12 11:18 网友【杜**】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12 21: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公安局】
  • 2020-02-13 11:10 【松滋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13 11:11 【松滋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杜先生:

      您好。为严控新型肺炎疫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8号通告,通行明确规定:从2月3日上午8时许,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期间,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一律禁止通行。为严格落实市防疫指挥部的要求,我们对城区所有闯禁行的机动车进行拍照并曝光,这项举措遏制了市民驾车出行的行为,有效控制新型肺炎疫情的进一步蔓延传播,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赞誉。

      此次城区交通管制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措施,希望得到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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