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代**
  • 诉求编号: 56977
  • 诉求时间: 2017-05-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春雨丽景小区购房8年,迟迟不能办房屋所有权证

本人2009年购买春雨丽景小区住宅,当时开发商承诺非小产权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并在营销大厅张贴此小区手续五证齐全的照片。然直至现在,仍无法正常办理所有权证手续。我已在外地工作数月,未回洪湖,近日物业突然说要我上交相关证件复印件资料,说是办理所有权证件用。我想请问。1、春雨丽景小区是否真的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了?2、如果可以办证,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证一定要物业集体办吗?能否自己去房管部门办理?3、如果不能办理,是什么原因?需要去法院起诉开发商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5-18 09:40 网友【代**】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5-18 10: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国土局】
  • 2017-05-23 08:14 【洪湖市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5-23 08:14 【洪湖市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洪湖市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春雨丽景小区房屋占用两宗国有土地,一宗土地用途不是住宅。需将土地用途经审批改变用途后予以合宗,再凭相关资料办理土地分摊的不动产登记。小区物业负责蔡先生人称正在办理改变土地用途的手续,后期会与住户共同到洪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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