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石**
  • 诉求编号: 55060
  • 诉求时间: 2017-03-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沙市天地公共停车位收费问题物价局答复的质疑

针对沙市天地公共停车位被该小区物业公司违规圈占收取费用的问题有市民提出质疑。物价局的答复为“该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规划建设图纸上显示该小区建筑物外侧存在规划停车位,根据沙发改发58号文件相关规定,该物业公司可依据该规定实施停车服务收费”。但沙市天地建筑物外侧规划停车位就在人行道上,还包括盲道,都被物业公司圈了进去,这明明属于市政公共设施,怎么就成了物业公司的了?您所说的沙发改发58号文件哪条哪款规定了可以在公共设施上圈地收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3-21 13:22 网友【石**】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3-21 15: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7-03-21 16:02 【沙市区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3-27 10:41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3-29 08:33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经调查,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并解释了《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和沙发改发58号文件对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诉求人表示理解;关于诉求人被圈进去收费的问题,建议诉求人向城管和规划部门投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经调查,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并解释了《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和沙发改发58号文件对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诉求人表示理解;关于盲道被圈进去收费停车费的问题,建议诉求人向城管和规划部门投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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