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十**
- 诉求编号: 52984
- 诉求时间: 2017-01-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洪湖分蓄洪区建设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1-01 20:52 网友【十**】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1-02 15: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国土局】
- 2017-01-04 08:45 【洪湖市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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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国土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14)12号]和省国土厅《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倍数、修正系数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函》[鄂土资函(2014)242号]文件执行,补偿费标准为29800元/亩; 2、失地农民社保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文件执行; 3、洪湖市人民政府成立了该项目的工作协调指挥部,按照国家政策将失地农民的补偿和社保进行落实,确保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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