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7日,我方驾驶鄂DU279V小型汽车,大约晚7点途径枝江市沪渝高速1126KM处,由于前面王贵云(驾驶证号232324197908124817)驾驶车牌号为鲁GW8379大型汽车后轮胎爆胎掉落在路面,我车碰撞在轮胎上导致车辆受损,现场经交警查看后做出第428601420218000653号交通责任认定书,当事人王贵云负全责,并当场责成王贵云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18日在4S店走保险流程定损修车,保险定损后因需更换配件,等到26日去修理,被4S店告知保险公司拒付1500多元的修理费。后多次与人保沟通,现人保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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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此案中由于大货车轮胎滑落,造成后方五车受损,需对大货车造成的五辆车同时进行赔付。人保财险在报案环节出现误差,由最早的一个报案号修改成现在的五个报案号,在修改报案号环节上延误了时间,引发投诉。目前该案件的理赔流程已到人保省公司的理算环节,已敦促人保公司尽快结案。1日下午与投诉人联系,告知上述内容,投诉人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