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201005
  • 诉求时间: 2024-03-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太岳路银都公馆充电费用问题咨询

您好,本人住太岳路银都公馆小区,近期发现物业公司同意部分业主地下车位私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图片如下,

一,该地下车位电动车充电桩是否通过电力局报批和安装,还是直接从银都公馆小区线路上面私自接线安装到个人购买的电表后充电。请问该费用是否为物业收取?还是全体业主在为该车辆承担电费?该车辆有无购买产权车位是否存在走关系行为?

二,地上两处电动摩托车充电桩投币和私拉电表充电费用由物业收取,请问电费是由全体业主承担还是单独物业公司缴纳电费?请物业公司出具收入支出明细。

请住建局领导协调处理,谢谢。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3-19 09: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3-19 09: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4-03-19 10:51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3-21 14:59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3-21 16:45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接到投诉后,社区工作人员与物业联系了解,回复投诉人:1:充电桩未通过电力局报批,所接线路是接到物业单独的电表,费用由物业收取,不存在全体业主承担电费的问题,充电车辆系租用地下车位;2,摩托车充电桩也是接的物业公司的表,电费由物业公司缴纳,也不存在全体业主承担的问题。

补充评价

好的谢谢。这样接线给住户是否合适,还请相关部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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