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97855
  • 诉求时间: 2023-1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老旧小区改造后,新进物业无标准乱收费

沙市中山街道和平小区改造后,大连惠诚物业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以虚假利用居民委员会的名义(小区老人多,根本就没有成立居民委员会)进行停车管理,和平小区业主被告知收费为固定车位1000元/年,非固定车位800/年,而与和平小区仅相隔一条马路的文楚小区公示物价局的收费标准为600元/年,商户和其他外来车辆价格有差异,没有规定固定车位一栏,单非固定车位价格和平小区要比文楚小区高出约33.33%,收费标准没有公示。另外,物业公司将和平小区车位信息公布给旁边其他几个小区的有车业主及附近商户,让他们可以进入小区交费停车,而且固定车位,商户和旁边小区有车业主平时因无停车位,基本都是停在沿江路停车场,沿江路停车场200元/月的收费标准,商户和其他小区的业主听闻1000/月固定车位,一下全交了费,停在了我们和平小区,我想问一下这种对本小区有车业主和外面小区及商户无差异的收费合理与否?高出临近小区收费标准那么多,合理与否?物业公司利用和平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来收费获利,不提供其他服务,对和平小区无车业主公平与否?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2-01 17:0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2-02 09: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 2023-12-04 11:21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12-06 16:19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12-06 17:34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大连惠城物业是经过竞聘并在物管科备案的正规物业公司,大连惠城物业与和平青阳签订合同后,对于收费标准也进行了公式,和平青阳片区资源有限,根本无法接受片区外的车辆停放所以物业没有考虑阶梯式收费,物业也承诺车位仅供本片区的业主实用,不会接受不是本片区的车辆停入,目前和平不否定之前还有不是本片区的车辆在小区未清理出去,后续物业也会积极联系与交管配合把长期停放的僵尸车清理出去。

补充评价

谁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谁能代表业主签订一份高于市场80%几的物业合同?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