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96331
  • 诉求时间: 2023-10-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求35年前的房子办证

本人李达平,69岁,我和丈夫在35年前位于荆州区城南街道白龙村四组买宅基地建房,丈夫在当年因触电去世。这35年来房子没有改建、没有扩建。我办房子继承过户手续,向不动产中心提交本人的身份资料,不动产中心审核都符合继承程序。

因为是白龙四组自建房,城南街道白龙居委会说我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批准我继承过户的盖章手续。领导,请您帮帮我,我的房子存在于世35年了,我在白龙村住了35年,在白龙村种地,生产,生活。我们全家从不给组织添麻烦,我丈夫去世时,家里门也没有装,家徒四壁,家里两个孩子三位老人,全部是在我一天打三份散工,还种地,养猪。在最困难时期也没有向任何组织伸过手,现在是我自己的家我住了35年的家,为什么不能继承,存在事实应该大于任何居委会说的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条约,还有我家在这里35年的生产、生活、种地就怎么就划不到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个政策制定时有没有考虑到侵犯老百姓的权益呢。谁来保障我权益,我不偷不抢,是我自己的家啊,为什么 办不了房产证呢,我怎么就不明白这个世界了呢?

我是文盲,不识字,我只能委托我女儿写的这个诉求,我只想把我住了35年的房子办合法手续,我老了有一个合法有保障的窝,我只想有一点点的公平,我的要求不高。

希望有领导看到这个诉求,能帮我解决实际困难,我现在这一个多月,我们全家四处求爷爷告奶奶的,无助啊,我自己住的房子,领导们可以去看,我住了35年了,不管有什么原因都应该让房子有合法产权,非常感 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0-13 15:0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0-13 15: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10-16 08:5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
  • 2023-10-16 09:25 【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10-20 10:45 【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10-20 16:55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
回复详情  

接到反映的问题后,白龙社区进一步核实了情况,回复意见是:1、其房屋批准使用面积为120平方米,实测面积为130平方米,存在超占现象,李达平不同意在审批表上签字。2、按照房产管理部门对《荆州市辖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登记申请审批表》的填表要求,需要认定申请人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白龙居委会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清人分类工作方案》中明确,1986年12月31日之前户口迁入白龙村的居民及其衍生的人口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李达平户籍于1988年3月迁入白龙村,不属于白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区对其过户也无法出具证明。

补充评价

请根据事实出发,我母亲的房子合法存在已经35年了,现在是补手续。OK?补手续,请仔细审题,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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