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94313
  • 诉求时间: 2023-08-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公安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增加还建安置房结算建筑面积面

还建安置房结算中,结算建筑面积出现两大问题;一是不依《湖北省房产测绘技术规程》8.2.2规定,未封闭阳台建筑面积没减半,将阳台全面积纳入结算建筑面积,增加房屋搬迁所签合同内房屋结算建筑面积即一半阳台惠筑面积;二是合同外建筑面积不按户型建筑面积百分之三结算,增加结算户型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外的建筑面积。隐形和显性增加结算建筑面积,被拆迁安置户无力承担。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8-15 09:1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8-15 09: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征收服务中心】
  • 2023-08-16 16:18 【公安县 征收服务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8-16 16:19 【公安县 征收服务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征收服务中心
回复详情  

1.依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第8.2.2条中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还建安置房非商品房,还建安置房实测面积与户型面积差额部分并无比例约定,结算价格及方式均在《公安县城市规划区和规划管控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方案》及与征迁对象签订的《公安县城市规划区和规划管控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与补偿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